成 人 高 考 考 前 辅 导 平 台
“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具有丰富的内容,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一国两制”的涵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国两制”的基础是“一个中国”
“一个国家”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一国两制”科学构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核心和实质、根本目的、根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其内涵是:其一,坚持主权和治权的统一。
一个国家的真正统一必然是主权和治权的统一。主权离不开治权,通过治权来体现,没有治权的主权,只能是空的;治权也离不开主权,离开主权的治权,是难以得到保障的。
其二,在国际上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由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家主权。统一后的港、澳、台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主权的组成部分,属于地方行政单位,虽有某些特殊权力,但不能行使国家的整个权力,没有对外代表国家全面行使外交、国防、宣战、媾和等权力。
其三,坚决反对任何分裂中国的企图。邓小平坚决地指出:“我们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他对台湾人民寄予深切的希望:“我们相信他们都是中国人,会站在我们民族一边维护我们民族的大局”,反对民族分裂,反对外国插手中国内部事务。
2.实行“两种制度”
作为国家主体的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则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相互支援,共同发展。邓小平还指出,两种制度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是有主有次的。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这是“一国两制”的前提。“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成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确定整个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主体是很大的主体,社会主义是在10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不行。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
3.保证台湾、香港、澳门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
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宪法规定在台、港、澳设置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不同于中国内地其他省、市、自治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利。特别行政区除在外交和国防方面服从中央政府外,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单独的财政预算,中国政府不征税;中央政府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特别行政区人民的各种合法权益,以及外国人和侨胞在此地的私人投资等,均予以法律保护;台湾特别行政区还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中央政府不派军队到台湾去。
4.实行“一国两制”长期不变
邓小平在构想“一国两制”之初,就明确表示台、港、澳回归后,要长期保持这些地区的现行制度。邓小平关于香港和澳门回归后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的思想,明确写进了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高 起 点 |
10月19日 | 10月20日 |
语文 | 外语 | |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
专 升 本 |
10月19日 | 10月20日 |
政治 | 专业课 | |
外语 | 详细》 |